| 宿豫区外向型经济“十五”规划完成情况和“十一五”规划情况汇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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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08-24 15:48 宿豫区外经贸局 |
一、“十五”规划目标完成情况
“十五”以来,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指引下,全区上下一心,锐意进取,扎实苦干,外向型经济工作很好地完成了“十五”规划,为“十一五”期间的再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条件。2001、02、03、04年全区分别实现自营出口1600、1850、2045、2072万美元,2005年预计完成2450万美元,逐年呈递增趋势,全区共有28家企业拥有自营进出口经营权。“十五”期间利用外资总额达1276万美元,外商投资企业达17家,外商投资 项目涉及农业、服装、机械加工、食品生产等领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进一步加强,“十五”期间新增境外劳务人数达944人,外经营业额达755万美元。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落实改革举措,着力培育壮大外贸经营主体
“十五”期间,我区大力落实国家及省市外贸经营权改革措施,主要从两个方面做工作:一是实施外贸经营权主体多元化。打破原先只有国营外贸公司可以搞进出口贸易的局面,外贸经营权已放宽到生产型企业、商贸流通企业,甚至自然人。二是进一步降低获权的门槛,经营权由审批制改为登记备案制,对各类经营主体的限制进一步降低。这一系列的改革举措,有力地推动了我区外贸业的发展,经营权由原先的3家发展到目前的28家。年出口额由原先的几百万美元增加到目前的2400万美元以上。同时。加大对企业的服务力度,从产品生产前期的国际市场调研到企业的国际市场开拓全过程给予帮扶,对外贸工作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二)强化服务,不断扩大利用外资规模
十五期间,全区利用外资总额达1276万美元,完成了十五期间的既定目标。工作重点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强化招商引资工作,将其列为全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领导,统筹安排,落实措施,有力地带动了我区利用外资工作水平。二是优化环境,营造良好的外资项目发展环境。区委区政府始终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为招商引资(特别是外资引进)的前提,构建载体,完善设施,优化服务,简化程序,极大地吸引了外资项目的进驻。
(三)政府扶持,着力提升外经工作水平
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对外工程承包、境外兴办企业和境外劳务输出。目前重点要搞好境外劳务输出。十五期间,我区共完成境外劳务输出人数944人,实现外经营业额755万美元。发展外经经营主体2家——区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和宿豫宏亿劳务公司。为了提升我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水平,区政府给了大力的支持。①给予10万的注册资本扶持,构筑了外经经营主体。②给予办公经费扶持,有效地解决公司的启动问题。③设立30万元的区境外劳务担保基金,降低劳务人员“走出去”门槛,提高了输出的成功率。
二、存在问题
(一)区内各外贸主体利用国际市场能力还不高。我区自营进出口总额虽然在三县两区排名第一,但是还有很大的潜力没有挖掘,不少产品是从区外间接出口,削弱了我区出口竞争能力。
(二)利用外资规模不大。我区利用外资一直是“三外”短腿,目前我区年利用外资总额只在300万美元左右。在大项目、高科技项目上还没有实现突破,无法形成带动作用、示范作用。利用外资质量也不高,大都是一些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初加工型项目。
(三)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水平仍需提高。目前境外劳务输出工种仍属低端人员,无高技术人才输出;对外工程承包目前仍未突破;人们思想还不够解放,对境外劳务输出还心存疑虑。
三、“十一五”规划
(一)总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按照全区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要求,外向型经济工作将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打造宿迁工业区和富民强区的目标,大力推进经济国际化,千方百计扩大出口,更多更好地利用外资,多渠道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努力提高全区对外开放的层次和水平,促进全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二)外向型经济发展指标
指标1:自营进出口总额达到5亿美元。
指标2:自营出口额达到4.5亿美元。
指标3:实际利用外资达到5500万美元。
指标4:境外劳务输出达到2500人。
(三)外向型经济发展的主要计划
1、实际利用外资计划。
一是积极有效利用外资,不断拓宽引资领域。坚持一、二、三产业利用外资并举,在注重二产利用外资的同时,积极向一、三产业延伸拓展,加快农业、服务业、旅游业、基础设施、教育文化卫生、商贸流通等领域吸引外资。坚持大中小项目并举,强化产业链招商,以全区纺织服装、木材制品、农副产品深加工为载体,积极利用外资嫁接、并购、改造传统产业。大胆尝试与苏州、上海、东莞等外资密集地区“双圈联动”,吸引当地有产业转移倾向的外企来宿投资。有针对性组团赴日韩、港台等国家和地区开展专业招商活动。二是合理引导外资投向,不断优化引资结构。按照全区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和重点,有重点地引导外资投向。工业上重点引进一批纺织服装、木材制品加工、新材料生产的项目;农业上重点推进农业产业化,积极开拓农业资源开发、农副产品加工等合资合作;三产上重点建设出国劳务培训基地,吸引外资兴办、合办学校等社会事业。三是努力探索引资方式,不断拓宽引资渠道。在继续加大直接利用外资的同时,大胆推进外国政府贷款、世行贷款、商业银行贷款等方式利用外资;探索利用国外各种基金,积极争取国际大财团来我区进行资产兼并、收购和合资合作。
2、扩大自营进出口计划。
一是推进“科技兴贸”战略,优化出口商品结构。要以国际市场为导向,加大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力度,提高全区食品、纺织、服装等传统出口产品的附加值;加大高新技术产品和机电产品的出口力度,提高出口创汇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加强出口商品的ISO9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并针对不同市场要求取得如JIB、JAC、JAS等各类国家或地区间的产品认证标志,使更多的企业和产品获取国际市场“通行证”。引导和扶持出口企业实施品牌战略,重视在国际市场上的商标注册,以品牌抢占市场、拓展市场,树立良好的出口商品形象。二是创新对外贸易方式,开辟出口通畅渠道。在大力发展一般贸易的同时,积极发展加工贸易,鼓励开展来料、进料加工贸易业务;在发展商品贸易的同时,积极拓展服务贸易、技术贸易;积极推行企业上网工程,开展电子商务、网上交易;在发展产品贸易的同时,加强与国外大连锁贸易商、大超市等直接进口商的联系,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争取打入更广阔的市场。三是培育载体,壮大外贸进出口阵营。积极帮助具备条件的企业取得自营进出口权,推动企业直接参与国际竞争。通过在政策、资金、技术上的倾斜和扶持,突出“扶大、扶优、扶强”,加快创办一批出口创汇企业,扩大外资企业出口规模。加大对重点出口产品扶持力度,加快形成一批市场竞争力强、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优势出口产品。重视和加强外贸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养一支具有开拓创新意识、熟悉国际市场、懂经营管理的企业家队伍;加快培养一支具备较强涉外专业知识、良好外语水平、善开拓、会谈判、懂营销的涉外专业人员队伍,为扩大进出口业务提供人才资源保障。
3、扩大境外劳务输出与合作计划。
一是开展经贸合作,发展境外加工贸易。贯彻“走出去”战略,通过外贸外经相结合,鼓励出口企业率先走出国门开展境外投资。投资主体上,引导重点出口企业、优势企业率先开展境外加工贸易;行业选择上,以设备、技术有较强比较优势的纺织服装等行业为重点;投资方式上,以企业现有设备、成熟技术和原材料、零部件等实物投资为主;投资区域上,优先发展东南亚、南美、非洲、东洲等地区。二是培育外经实体,壮大跨国经营实力。加快培育外经经营企业,对具有一定条件的建筑企业和生产企业等,鼓励其积极申报外经经营权,促成有能力和有愿望组织劳务输出的企业加快成立专业劳务公司,积极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三是发挥比较优势,提高对外合作水平。加快生产能力输出,依托纺织、服装等行业优势,发展境外加工贸易和生产性项目;加快技术劳务输出,发挥医护、教育、翻译、技术设备安装等人才资源优势,发展国际劳务合作,提高输出劳务层次;加快建设能力输出,利用在建筑方面的优势,加快发展海外工程承包。积极探索科、工、贸相结合开拓外经的新路子。
四、保障措施
(一)政策措施
1、鼓励引进外资。引进的外资项目除享受招商引资所有优惠政策外,按实际到账外资的2倍纳入年终考核。强化境外招商,区里设立100-150万元的境外招商专项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实行专款专用。跟踪重大项目。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重大外资项目,实行跟踪服务,在土地征用、项目建设、税费优惠方面实行特事特办、一事一议。引导外企增资。外商投资企业在享受国家所得税“两免三减半”政策期满后,再投资部分享受区招商引资项目税费奖励政策。
2、鼓励自营出口。对生产性出口企业年出口额凡达到200万美元以上的,以200万美元为一个台阶,按每上一个台阶一次性由区财政奖励企业2万元人民币。对首次达到2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区政府授予“出口创汇先进企业”称号。鼓励企业扩大对本地农副产品的出口,对年出口总额超500万美元、1000万美元、3000万美元、5000万美元的外贸企业,当年底由区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25万元、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扶持市场开拓。对中小企业参加由省、市外经贸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国际市场开拓、出口产品在国外注册认证、反倾销应诉等活动,申报争取国家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扶持,并由区财政按1:1予以配套。培育出口名牌。积极鼓励出口企业创建出口名牌,对当年获得商务部重点培育和发展出口名牌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当年获得江苏省重点培育和发展出口名牌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加强标准认证。对获得国家或地区各类产品认证标志如JIB、JAC、JAS等的企业,每项认证奖励5万元;对年出口100万美元以上、当年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SA8000社会责任认证的企业,每项认证奖励1万元。以上奖励均由区财政支付。
3、鼓励发展外经工作。完善担保基金。区财政设立的对外劳务合作担保基金不少于50万元,切实解决好出国劳务人员前期费用筹措困难问题。激励劳务输出。对经工商和外经贸部门批准从事外派劳务的企业,凭签证复印件,当年派出宿豫籍劳务人员超过50人部分,每增加1人次奖励100元人民币。鼓励境外投资。凡经外经贸部门批准设立的境外生产性企业,投资额在50-100万美元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投资额在100万美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
(二)组织措施
1、建立协调机构。成立区外向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外经贸局。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规划,落实政策措施,搞好考核与监督检查,协调解决急难问题,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2、加强综合服务。建立和完善外经贸管理体制中的信息反馈和沟通机制,加强与涉外企业的对话和联络,积极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加快建立外经贸信息服务体系,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了解国际市场动态,拓展海外市场。
3、强化目标考核。重点考核实际到帐外资、外贸出口、境外劳务输出等指标。设立“三外”工作单项奖,对有“三外”实绩的乡镇或部门一律给予奖励,成绩突出的给予重奖。“三外”实绩在区委、区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按比例加分,上不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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