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江苏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宿迁市宿豫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重要专题 >  正文
聘用合同
2006-08-25 10:04  文章来源:宿豫区外经贸局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其它

聘用合同


编号:QTR/HR-001/2006

甲方:BOSCASTLE PTE LTD


乙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地址和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种:
下称雇员或工人。


甲方招聘外籍员工。乙方自愿应召,并通过考试被录用。为明确责任,确保所签订的合同顺利实施,维护双方的权益,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基于甲乙双方自愿以及对本合同充分理解的条件下,由甲乙双方鉴定。乙方是在神志清醒正常、无任何压力和利诱的情况下,经多次阅读和反复思考,并取得亲属的支持,完全自愿签署的。


第一条、 乙方的条件

1. 乙方具备的条件

1)乙方需参加中国的建筑技术考试,取得有关的建筑资质证书或工种的专业合格文凭。

2) 无刑事犯罪记录。

3) 年龄在23-43岁之间,身体健康。无高血压,无恐高症,美米尔什综合症;不怕晒,能够在中东地区高温条件下完成在国外至少2年的艰苦工作。

2. 体检: 乙方在中国出国体检合格。 雇员到达卡塔尔必须进行身体检查,且受
聘与否取决于其体检合格. 体检包括下列项目(内容可删增):胸透、血、
尿、视力试验,临床, 常规检查等。



聘用合同2/8

若体检不合格, 雇员将返回中国, 回中国的一切费用(含出国机票)以及国外体检费,回国机票,保险, 签证费用, 国外办理手续的行政费用自理。

3. 乙方在体检合格后,将依照本合同中的条件及其它雇主(甲方)颁布的工作
规章制度遵守(下称“雇佣条件”),在卡塔尔聘用成为雇员。


第二条、 乙方的职责
1. 工作时间:
乙方的工作时间须依照雇佣法,由雇主(甲方)规定。

2. 履行职责

1) 能够按图纸、图样施工,确保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2) 负责每项工作结束后的清场工作,保证下道工序工作。
3) 严格按照施工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施工,对操作不当造成的返工修补,损失由乙方负责。
4) 不超用、浪费、损坏材料,无故丢失或非正常操作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5) 文明施工。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
6) 听从工作需要的安排,包括跨工种的工作安排(如木工可以做混凝土工及其他工种的工作等),乙方不得提出工作待遇,调整和拒绝接受变更工作。
7) 由于每个工程实际情况不同,雇主有权调整工资标准。承包计件标准和提出奖励标准。乙方表示同意,并保证不互相攀比和借此消极怠工。
8) 乙方全面服从雇主授权的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命令,乙方无权要求选择工作地点和小组,以及超出雇佣条件中的任何规定。
9) 乙方应一切以雇主利益出发,竭诚为雇主服务。
10) 凡违反以上条款后,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处罚。处罚包括:赔偿(按实 际)、扣薪(最高不超过1/2天平均工资),罚款(最高折合200美金),停工(不超过2天)等,因处罚而闹事者, 加倍处罚,直至解雇遣送回国。


第三条、. 试用期

1. 試用期(所有雇员)
自雇佣开始之日起, 所有雇员必须接受为期一个月的试用期, 试用期工资按照
每天折合美元10元计算。

2. 试用期的延长和缩短
在试用期内, 雇主将利用现场实际操作,以评估测试乙方工作能力和效率。若发现
乙方的评估合格, 雇主可自行决定缩短试用期;

雇用合同3/8
3. 雇佣期
乙方在雇佣条件下的雇佣期始于自雇员到达卡塔尔后正式获得政府签发的工作
许可或居住证上注明的开始日期,除非按合同规定中止本合同,否则本合同项
下的雇员雇佣期为2+1年合同。


第四条、. 薪金待遇
乙方在卡塔尔的收入按照计件工资制或以实物计量包干的点工工资制办法的计算。以计件工资为主。计件工资采用的定额按照雇主的统一规定执行。

1.计件工资制采用的定额单价 (美元为单位).

工 种 单 价 工 作 内 容
木模 $1.50-2.50 /平方米 开料、放线、支模、拆模、理模、清场
钢模 $1.00-2.00 /平方米 配模、放线、支模、拆模、理模、清场
钢筋 $20.00-50.00/吨 下料、成型、运料、放筋、放铁凳、绑扎、清理、清场
抹灰 $1.00-2.50/平方米 清理、上料、贴饼、搭架、打底、抹灰、上油灰、清灰、运灰、清场
砌砖 $1.00-2.00/平方米 清理、上料、挂线、打灰、运砖、打铁脚、放网片、清场
瓷砖 $1.20-2.00 /平方米 清理、上料、搭线、打灰、运砖、打铁脚、放网片、清场
聘用合同4/8
铝合金门窗
和幕墙的
加工、安装
调试
$1.00-1.20
每平方米 清理、上料、放线、施工、运输、安装配件、龙骨、
框架、双层玻璃、五金、调试等
钢结构
安装、加工
按照现场规定 清理、上料、放线、运输、施工、安装、调试

2、 计时工资为每小时美金1美元, 当天工作超过8小时以外按照每小时1.25
美元计算。以計件工資爲主,工人出滿勤,達到技術要求,月平均收入不低
於541美金。

3、 月工資收入合計不低於541美金。工资由5部分组成:


雇用合同4/8
]
第一部分:乙方全年工作出满勤, 没有休假(不含公司安排的休息和假期), 公司给予一个月的休假补贴,按照每人补贴350美元计算,折合每天补贴1美元。每月30美金。

第2部分: 乙方达到技术 要求, 达到工程进度要求, 月平均收入不低于美元300元。

第3部分:加班或效益工資:月平均100美元;

第4部分:在卡塔爾工作補貼:每月70美金;

第5部分: 伙食补贴,补贴大约150卡币(大约折合41美金), 每天折合
5卡币。 伙食自理。

4、 工资发放
乙方工资以日计算,按月核算。乙方工资由雇主扣除各种应扣款项(包括乙
方委托 雇主的代扣款)后,于抵达卡塔尔2个月后的月底支付乙方。

5、 甲方为乙方在国外工作期间提供工地或其他地方与其他当地的工人相似的居
住条件。如果项目组提供集体伙食, 伙食标准按照每月卡币150元收取。
乙方需要自备生活必备用品、炊具,被褥、 三层饭盒、水壶以及其它用品。

6、 医疗
非乙方有意造成的工地工伤意外的医疗费用由雇主负责。除此以外的医疗费用由乙方自理。 病假期间休息必须有指定政府医院医生开立的病假条证明, 病休期间无工资。

工人享受全年14天的无薪病假, 病假必须有指定的政府医院或指定医生开立的证明。无病假条,视为旷工, 旷工是违法行为,雇主可将本人遣送回国或交当地执法部门。

工人因工受伤或生病,未能出勤上班, 根据医生开出的证明, 如果工人未申请劳工赔偿, 公司按照美金每天 10元补贴工人。

7. 当地雇主(甲方)为乙方购买个人意外保险, 每人每年缴交美金50元, 从乙方工资中扣除。

8. 工伤意外保险依照卡塔尔的国家法律由保險公司支付费用。 见其它条款。



雇用合同5/8

9.休假制度: 员工每个月休假2天(隔周星期五),其余基本工作时间为10小时。公休期间坚持工作,每小时工资为1.90美元。


第五条、 有关费用和安全条例

1. 出国费用:除出国的国际机票外,其他有关国内旅费、护照、体检、机场税、行李超重费、回国在机场的体检费等全部由乙方自己负担。

2. 如果因为乙方原因, 或乙方自己提出解除雇佣合同, 乙方没有违反合同以及卡塔尔的法律,但是乙方将自己承担从中国到卡塔尔的国际机票(约人民币3500元),返回中国的国际机票、机场税、签证费用(人民币2000元)、国外体检费用(人民币500元)、甲方或雇主的行政费用(每月人民币100元)以及甲方或雇主的其他损失:上述合计约12000元人民币。 上述费用由员工支付或从工资中扣除。


4.如果乙方违反合同或卡塔尔法律,甲方或雇主将解除聘用合同, 乙方承担本合同第五条第三款注明的费用,并将被遣送回国。

5. 雇主为乙方在雇佣期间内, 每年(12个月)一次性免费提供一双安全鞋,一顶安全帽和一条安全带的劳动保护物品, 损坏填补由乙方自理。甲方或雇主将提供其它安全设备, 如:眼罩, 耳塞等设备给乙方, 以便乙方从事有关的建筑施工工作,乙方确认理解和知道当地政府的有关安全规定,如果乙方未配戴(或使用) 规定的安全设备, 或从事超出其自身能力的工作, 乙方必须自负全责。上述安全设备应在施工完成或回国前, 交还回甲方或雇主。

6. 雇主提供的生产工具, 乙方要妥善保管。丢失损坏工具, 由乙方按价赔偿或
补齐,损坏工具自费修理。乙方回国, 工具交还雇主。



第七条、 保险及其他事宜

1. 甲方通知乙方, 出国要携带本人身份证, 作为领取工作许可 的依据。

2. 如乙方因工作事故而亡, 雇主会同甲方负责指定专人将其遗体火化, 并将骨灰
送回中国。费用由雇主(甲方)负担。雇主将按照卡塔尔法律负责处理死亡索赔的全部事宜。并将索赔金全数经派出单位交付乙方家属。乙方若因非工伤性质死亡(如因病),遗体火化及骨灰运送费用, 由甲方负担。无论何种死亡,


雇用合同6/8

乙方家属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到卡塔尔处理后事。若乙方家属自行来卡塔尔参与后事处理, 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应由乙方家属自行承担。

3. 乙方在卡塔尔触犯法律, 则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4. 乙方发生工伤事故,且经保险公司等有关方面查证事发属实,非当事人有意造成的, 根据当地劳工法和保险条例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事宜, 索赔得到的赔款扣除实际发生的各种费用后,全部转给乙方或其家属。

如果乙方未提出劳工赔偿, 公司按照每天 10美金发放补贴给工人。


第八条、 担保人责任
1. 乙方担保对乙方的思想品德、健康状况、工作能力(技术水平)及国外表现负全面责任。
2. 在乙方无力偿还欠款及赔偿(含罚款)时,由担保人为乙方承担。
3. 因乙方原因,使雇主、甲方声誉和经济等方面蒙受的损失严重的,乙方及其担保人最高赔偿金可达10万人民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甲方认为必要时, 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追索此款。


第九条、 备注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至完全履行合同条款后失效。
2. 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条款,如何一方违约必须承担责任并负责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代表: 身份证号码 :

职务: 日期 :


日期: 经济担保人:
家属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事业单位44%实行聘用制 半数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005-12-24 13:41
事业单位44%实行聘用制 半数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005-12-23 16:00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吴 博 电话:010-65198950   Email: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江苏省商务厅         联系人:李晓东 电话:025-57710075   Email: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 颖 电话:010-51651200-610 Email:技术支持人员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