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江苏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宿迁市宿豫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办事指南 >  正文
出口信贷业务的贷款程序
2005-11-04 15:37  文章来源:宿豫区外经贸局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其它

出口信贷业务的贷款程序

1.中国进出口银行出口卖方信贷业务的贷款程序

(1)出口卖方信贷业务的贷款申请

拟申请中国进出口银行出口卖方信贷贷款的借款企业必须在对外投标及签订贸易合同前,向该行提出借款申请,并提交如下文件资料:

1)正式的申请书,说明申请贷款项目出口情况、贷款申请的用款和还款计划。

2)填交“出口卖方信贷申请表”。

3)有关部门对出口项目的批准文件(不需要的除外)。

4)出口项目的商务合同,需要进口原材料或设备的项目应提供进口合同的有关批件或进口许可证。

5)出口项目的可行性报告或经济分析报告。

6)借款企业与国内供货单位签订的供货合同,自营出口生产企业需提供其出口货物的国内生产计划和设备清单。

7)借款人需提供国外银行的付款保函或信用证或其它付款保证。

8)借款人公司简介、营业执照、出口经营权批文、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9)担保人简介、担保意向书、营业执照、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借款人或担保人的财产抵押证明文件。

10)借款人需提供国内代理行简单介绍和代理意向书。

11)中国进出口银行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

(2)出口卖方信贷业务的受理和审批

借款企业将上述材料提供给中国进出口银行后,由该行正式受理,按规定程序进行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项目评审。

(3)出口卖方信贷业务的贷款发放

贷款批准后,中国进出口银行向企业发放贷款通知书,与企业签订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并按合同规定逐笔核贷,借款企业按照合同规定专款专用,其中外汇只能用于出口项目生产过程中必需的技术、零部件和原材料等的进口。

(4)出口卖方信贷业务的贷后管理与监督

中国进出银行向企业发放贷款后,有权对借款企业的贷款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有权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企业要接受该行(包括代表团处、代理行)的监督,保证按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按合同规定按季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出口情况材料,按时还本付息。

(5)出口卖方信贷业务的贷款偿还

1)借款企业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按时归还贷款本息。

2)借款企业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本息,中国进出口银行依法向担保单位索取,属抵押担保的项目,该行依法处置抵押物。

3)借款企业的贷款偿还应以所借币种同口径予以偿还。

2.中国进出口银行出口买方信贷业务的贷款程序

(1)出口买方信贷业务的贷款申请

拟申请中国进出口买信贷贷款的进口方银行或进口商,应在进出口双方商谈贸易合同时,向该行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交如下文件和资料:

1)正式向银行提出书面贷款申请。

2)填写“出口买方信贷申请表”

3) 出口商近两年的资产负责表、损益表等财务报表。

4)有关部门对出口项目的批文。

5)出口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经济分析报告。

6)出口项目的商务合同草本,需进口原料或设备的项目应提供进口合同及有关批件或进口许可证。

7)进口企业与国内生产企业或供货单位签订的供货合同草本。

8)投保出口信用险的保单或承保意向书。

9)银行认为有必要的其它文件、资料。

(2)出口买方信贷业务的受理和审批

中国进出口银行同意受理贷款申请后,按贷款程序审批贷款,并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协议。

(3)出口买主信贷业务的贷款发放

借款人需在办妥出口信用保险及在支用贷款协议规定的部分现汇后,中国进出口银行方对其发放贷款。

(4)出口买方信贷业务的贷后管理与监督

中国进出口银行为借款人开设出口买方信贷贷款帐户,并按照贷款协议的内容监督贷款的使用。中国进出口银行在办理出口买方信贷贷款时,向借款人收取管理费和承担费。

(5)出口买方信贷业务的贷款偿还

中国进出口银行出口买方信贷贷款本金每半年等额偿还一次,第一笔贷款本金还款日期根据不同贸易合同逐项确定。借款人还可按倒序法提前偿还贷款。若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中国进出银行将按协议的规定加收罚息或中止贷款,必要时,要求借款人加速还贷款本息。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吴 博 电话:010-65198950   Email: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江苏省商务厅         联系人:李晓东 电话:025-57710075   Email: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 颖 电话:010-51651200-610 Email:技术支持人员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