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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农作物秸秆收储工作的通知
2006-12-07 09:34  文章来源:宿豫区外经贸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各部门、各单位:

小麦、玉米、水稻、棉花、油料及其他杂粮等农作物秸秆(以下简称秸秆)是一种宝贵的生物资源。但是,由于没有得到很好的利用,近年来大面积焚烧秸秆现象时有发生,不仅造成资源浪费,而且严重污染环境,毁坏树木和耕地,甚至引发重大安全事故。2005年12月,中国节能生物质能有限公司在我区开发区投资2.48亿元,启动建设秸秆直燃发电厂。目前电厂正在建设中,预计12月份第一期机组开始发电,9月份即将收购秸秆。年可消化秸秆20万吨左右,农民出售秸秆每亩可增收近百元。为切实做好秸秆收储工作,实现秸秆资源循环利用,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切实强化秸秆收储利用意识。秸秆直燃发电是目前我区解决秸秆焚烧问题的根本出路,做好秸秆收储,实现秸秆资源循环利用,不仅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而且更有利于促进农民增收。各单位务必要把秸秆收储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明确专人负责,将秸秆收储工作落到实处。

二、要坚持疏堵结合,切实抓好秸秆收储工作。各乡镇、管委会要把秸秆收储作为“三夏”秸秆禁烧工作的一项有力措施来抓,建立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细化工作目标任务,强力推进,确保秸秆收储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环保部门要会同农林、公安、交通、园林等部门负责查处在田间、地畔、路边、河渠、林地边等处焚烧秸秆的行为,配合乡镇做好秸秆收储工作。

三、要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广大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各新闻单位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形式,一方面要加强对焚烧秸秆危害性的宣传;另一方面要加大对中国节能(宿迁)生物质能有限公司秸秆直燃发电项目的宣传,使农民了解秸秆收储销售和循环再利用的好处,积极引导农民参与秸秆收储,增加收益。

四、要加强农机管理,严格控制高茬收割。各乡镇、管委会和农机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农用收割机操作员的管理和培训指导工作,积极推广10公分以下的低茬收割,严格控制15公分以上的高茬收割,努力为秸秆收储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五、要坚持规范运作,确保秸秆收储工作有序开展。各乡镇、管委会要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模式,主动加强与中节能(宿迁)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并积极宣传和动员农村有能力、善经营、懂管理的乡村干部或农民经纪人,开发建立乡镇草场及收储点,从事秸秆收储经营,原则上每个乡镇、管委会在8月底前要建成草场不低于1个,10月底每个行政村和大的自然村庄要建成收储点1个(具体任务见附件,具体规格与中国节能〈宿迁〉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联系,联系人:曹殿众,联系电话:4456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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